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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越七零随军后我被最强战神娇宠(余荞郑向国)全文免费阅读无弹窗大结局_(余荞郑向国后续)免费阅读无弹窗最新章节列表

Admin 发布时间:2024-04-16 13:19:25

炎炎夏日。上午十点,红兴大队的社员们都陆陆续续的下工了。

在村西头有一个新盖的四合院,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正坐在院子里的树下写作业。

少年身穿一身黑色的布衣,上面打满了补丁。

这时从正屋厨房走出来一个中年妇女。对着少年喊道;“余强你姐呢?今天怎么都没看到人影。”沈梅的声音干脆利落。

余强抬头看着老娘道;

“不知道,我今天就没见着我姐,也不知道她干嘛去了。”

沈梅是一个四十多岁的妇人,虽然长年劳作,皮肤有些粗糙。但是沈梅天生的白皮肤,五官也好看,就算常年劳作也没掩盖了她的容貌。

沈梅身穿一身对襟黑白花的衣服。虽然是补丁摞补丁的,但也被她洗的干净整洁。看就知道是个手脚麻利的。

再询问过,在院子里做作业的小儿子后,沈梅又转身回了厨房。

心里却在想,这丫头也不知道去哪了,这都中午了也不回来。这大热的天儿,她该不会是进山了吧!只是今早没听她说啊。

沈梅怕自已记错了,又仔细的想了想,确定余荞没说过会上山的话。

余荞虽然经常上山打野味,也能打到野猪,不过那都是冬天,打到野猪收拾好,藏在雪里能吃一个冬天。可是余荞只要上山,都会跟家里人报备的。

他们这边的山可是连着深山的,不进深山,早起上山中午吃饭前就能回来,进深山的话就要一天了。

所以余荞只要上山,都会跟家里人说清楚,免得家里人担心。

余荞今年十七岁,长的一副娇弱的模样。可力气却很大,再加上她常年偷偷练武,所以身手可不弱。

就算沈梅这个亲娘,和家里人也都只知道余荞力气大。所以叮嘱过余荞不要暴露出去,可是他们却不知道,余荞藏的东西可多着呢。

余荞家是东北的,虽然饥荒年间也时常饿肚子。但是靠着他家身后的大山,他们兄妹几个到底是都活下来了。

还都在村里的小学读了几年书,只是她的哥哥们读书不灵光,早早下学开始挣工分了。余荞的学习成绩一直很好,今年刚高中毕业。

他们家这几年因为哥哥们都很能挣工分,所以条件还是不错的。去年家里才修的房子,今年春种前她大哥才娶的嫂子。

她大哥余大河,今年二十二岁了。二哥余大山比大哥小一岁,今年二十一。两人虽然相差了一岁,却是一个年头一个年尾。

三哥余大林,四哥余大刚是双胞胎,今年十九。余荞今年十七,最小的弟弟余强今年才十三。

余强一开始是叫余大强的,余荞觉得难听,然后就刻意的喊他余强,后来家里人也跟着这么叫了,余强的名字才定了下来。

在东北这边进门就是厨房。两边是卧室,屋里都盘着火炕,一个房间能住四五个人,冬天把火炕烧热。睡一晚上热乎的可舒服了。

余荞家去年起新房子,直接起了三大间,规格很像四合院。

正房余荞和爹娘住,大哥结婚住西大间的北面,三哥四哥住南面。余强和二哥住东大间的南面。北面空着,眼看二哥也要结婚了。到时候收拾收拾就是二哥的婚房。

这时代农村盖房还是很便宜的,只要有劳力肯干。攒上两年的土砖,就能起个房子。条件好的,屋顶就用瓦片。

也有人家穷的,没有钱就用黄草修屋顶。也是新房子,就是隔两年就要更换屋顶。

在沈梅和余强说完话没一会儿,余荞就顶着炎炎烈日,终于回了家。

她身上穿着一件七分新的军绿色衣服,这件衣服还是她上高中时,家里给做的。她平时都穿的很仔细,今天因为去的是隔壁大队同学家,余荞才拿出来穿上。

进了院子,快到正房门口的时候,余荞边走边喊,“娘,我回来了。”

沈梅听到余荞的声音,从厨房出来就看了到余荞,顶着一头汗还冲着她笑,这一瞬间,沈梅觉得自已这姑娘有点傻。

“你还回来啊!这一个上午干什么去了,也不着个家。”说着埋怨的话,沈梅的语气却很温柔。

余荞凑到沈梅面前,“我去看未来二嫂了。”

“什么二嫂,你这丫头听你二哥一句话。就能确定那姑娘能到咱家来啊!还颠颠的找过去了。”沈梅说着用衣袖给余荞擦了擦额头的汗。

余荞反驳;“娘,我可没那么傻,我是去找我同学的,跟刘小妹可没关系。”

只不过那个刘小妹正好是红日大队的,余荞也就顺便跟她同学打听了一下。

刘小妹是个好姑娘,性格好干活麻利。就是有一对极度重男轻女的爹娘。今年已经十九了,就因为她家要的彩礼高。到现在也没有人家愿意上门说亲。

也不知她二哥是什么时候见到的人,回来只说让爹娘给打听打听。这话还有什么不明白的,很明显她二哥就是看上人家了。

红日大队在红兴大队的隔壁,并不算远。余荞步行一个小时就能到。红兴大队的另一面是红旗大队,距离红兴大队有两个小时的路程。这三个大队同属一个公社的。

余荞对嫂子的事是真的很上心,她爹娘可有五个儿子呢?到时候儿媳妇精于算计,小肚鸡肠的。她爹娘的日子能过的舒心吗?

“想什么呢?”沈梅看到余荞又走神了,用手戳了戳余荞的脑门。

余荞回神,“没想什么,在想我二嫂的事呢。”

“什么你二嫂,竟瞎说。我跟你说啊!今天我让你爹去找大队长了。看能不能让你做队儿里的计分员。你既然不想去城里找工作,就在队上找个轻省的活做着。”

原来做计分员的小媳妇,今天要生孩子了。这个活计就空了下来,沈梅看到机会,就让余树找大队长问问。把计分员的活给余荞行不。

余荞听到老娘说这个,点点头没有意见。她不是不想去镇上找工作,这不是不想惹麻烦吗?外面现在可乱的很。

沈梅看着时间,余树他们也该回来了。

伸手推了推余荞,“去大门外看看,你爹回来了吗?”

余荞来到大门外,看着这前方的土路。思绪有些翻飞。

转眼她来到这里已经十一年了,如今是1972年。来到这个平行世界后,她也迷茫彷徨过。可是父母的宠爱,哥哥的维护。让她对这个家多了依赖和归属感。

归属感,她曾经一直不知道这是种什么感觉。可是来到这里后她知道了,也懂了。

这个世界,虽然有很多地方跟前世相同。但是这里领导人,和城市都不相同。她还曾特意去找了国家的地图来看。地图上国家地图和海外国家都不一样,之后她才真正的确认,这里是一个平行世界。和她曾经生活过的地方,一点也不一样。

看着前方空旷的的土路,余荞思绪一晃而过。

直到在土路的尽头她看到了她爹和哥哥的身影,余荞的脸上,就不自觉的露出了笑容。

余荞快步迎了上去,挨着喊了人。挤开她四哥,伸手扶着余树的胳膊。“爹,热不热,快回去洗洗凉快凉快。”

余树看了余荞一眼,心疼道:“爹还好,这么大太阳,你在外面等着多热啊!在给晒黑了怎么办。”

余树是一个老实的中年汉子,五官端正就是皮肤因为长年的劳作,显得有些黑。这会看到女儿在门外等着他,虽然心里熨帖,到底心疼闺女。

余荞俏皮道:“我站在树底下,太阳可晒不着我。再说我皮肤白,晒不黑的。”余荞的皮肤晒过会发红,不接触太阳,就能恢复过来。

“那是,我姑娘最是好看。”余树听到余荞的话,也觉得很自豪。他闺女最是漂亮聪明的。

几人回到院子里,余强看到老爹和哥哥们回来了,挨着喊了人,凑到余树身边;“爹回来了,您辛苦了。您先在树下歇会儿,我这就给你打水去。”

余大河看着弟弟那狗腿的模样,忍不住说道;“你也给哥哥打一盆呗!”

余强看了他大哥一眼,“自已打去,你看二哥,三哥,四哥,都自已去井边打水去了。”

余家去年盖房的时候,在院子边上挖了一口井。自已家用水方便,因为他们家在村里最西头。

离村里的水井有三里地,平时挑水就是不小的工程。所以盖房的时候就顺便挖了口井。

余强走进正屋的厨房,沈梅正在捡锅里的菜窝窝。看到余强进来问道;“你爹他们回来了”

余强笑着回道;“回来了院里树下呢?我给我爹打盆水洗洗。”

“那你快点的,别让你爹等急了。”沈梅催促儿子动作快点。

“知道了娘,我这不是再装水呢吗?”余强说完打好水,端着脸盆出去了。在这个时代水缸一般都是放在厨房里,做饭用水时方便。

余强端着白色印花脸盆出来。走到余树身边,把盆放在木架子上。“爹,快洗洗,这水才打了没多久,凉快着呢。”

余强从小就特别有眼力见,人勤快,嘴也甜。只是性子有些跳脱,不过人却很活泛。

余树在脸盆里洗了手和脸,用架子上的棉布擦一下就完事了。

这个白色印花脸盆,是余荞上高中的时候买的。余荞平时用的仔细,用了两年还和新的一样。

一阵忙活之后,大家洗去了上工时,身上沾染的尘土。一起进了正屋的厨房吃饭。

桌子是全木头做的靠边站,平时不用的时候立起来靠墙放着。用的时候搬出来放开就行。

板凳是用木头做的四方型的,坐上去的时候还能听到咯吱的声音。

这会桌子上已经摆上了饭菜。一大盆菜窝窝,一盆青菜汤,还有一个拍黄瓜。这就是一大家子的午饭。

因为肚里缺少油水,所以大家的饭量都很大。

余荞家因为男丁多,所以每次做饭都要用特大号盆装。才能让每个人都能填饱肚子。

菜窝窝拳头大小,是玉米面掺着青菜做的。因为放了盐并不算难吃,只是稍微有些拉胖子。

吃着饭沈梅看着大儿子,“你媳妇今天回来吗?”

余大河听到他娘问话,咽下嘴里的菜窝窝道;“回来,一会我吃完饭就去接她。”

余大河的媳妇是红旗大队的,叫周芳,开春才嫁进门。前两天她娘家捎信来,说周芳的嫂子生了。今天一早周芳就带着几个鸡蛋回去了。余大河要在下午三点上工前,去把媳妇接回来。

因为上面规定,每家只能养三只鸡。所以鸡蛋都是金贵物,平时自家都舍不得吃,攒着用来换油盐的。

周芳回娘家下奶,沈梅让她带着鸡蛋去,也是很体面的。

现在正是一年里最热的时候,上工的时间都躲着太阳。

早起五点到上午十点上工,下午三点到七点。

今天上午下工后,余树去找大队长。说让余荞做计分员的事。所以回来的就略晚了一会儿。

沈梅喝口汤又问余树,“你跟大队长说让咱荞荞做计分员的事,大队长怎么说的。”

余树憨厚一笑,“大队长说咱家荞荞是正经的高中毕业生,给对儿里做计分员很好。这事他还没上报给书记就给定下了,让荞荞明天就去上工。”余树说起闺女那是很自豪的。

沈梅听到这话就放心了。

因为天热,余荞吃了两个菜窝窝,和一碗菜汤就不想吃了。

沈梅看到余荞放下了筷子,看着余荞。“你不多吃点。”

余荞笑着摇摇头;“娘,我吃饱了。”

沈梅听到这话只絮叨两句,“你可不能省着粮食,要多吃点。你看你都十七了,身上连点肉都不长。”

余荞并不算瘦,可也不胖就是了。这个时代都这样,清汤寡水都不一定能吃饱,大家都不胖。

余桥因为上学,在学校吃公家饭,伙食比自家要强一些,可也没好太多,自然不会有多胖。

现在的人都这样,很少能看见胖人,就算有,不是家里条件好,就是那人整日和吃事打交道。

在这个世界,住校生,学校是管饭的,就是需要交钱。

吃完饭,回屋睡觉的睡觉,接媳妇的也出发了。余荞让沈梅也回屋睡觉去,她自已把碗筷洗了。又顺手收拾了一下厨房。

余荞平时不上工,放假在家时,就在家里干干家务活,手上倒也利索。

余荞收拾好厨房也回了自已的屋子。

余荞的屋子并不小,放着一些杂物。玉米豆子这些干粮都放在她屋里,另外就是余荞让他爹给做的竖着的大衣柜。里面放着全家人的衣服。

都是暂时穿不着的过季衣服,这会儿都洗好放在了柜子里。

这个时代大家的衣服都很少,还都是补丁摞补丁的。余荞因为上学,她爹娘两年前给她做了一身新衣服,是军绿色的。

余荞平时穿的都很仔细,收拾好后。余荞就把衣服换下来了,等晚上天凉快在洗。

余荞平时在家都是穿,捡哥哥们的黑布衣服。虽然补丁多了点,但是干净就行。现在的条件也没什么好挑的。

而且她长的好,穿什么衣服都好看。

正午,天正热的时候,现在可没有风扇,空调。

余荞把前后的窗户全都打开。守着大山,一阵阵清凉的风吹过,也吹走了余荞身上的燥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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