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见沈安琳与唐天宇的照片,她紧紧贴在他脸颊旁,那份亲昵如此自然。
就在那一刻,我突然感到,独自一人也并非坏事。
这场演唱会,本是沈安琳指定要一同观赏的。
记得上个月我生日那天,沈安琳竟将她的白月光带到了我的生日宴上。
在众目睽睽之下,两人相互依偎,宛如一对恋人。
宴会结束时,我与沈安琳爆发了激烈的争吵。
她却板着脸指责我:“天宇他情绪波动,我们自幼相识,多年来始终如此相互慰藉!温毅,你怎能如此冷漠无情!”
然后她愤然离去:“再者,真有事也轮不到你!”
自那日起,我们彼此再无交集。
然而三天前,她在床上异常主动:“自初中起我便喜欢他,实在想去看看他的演唱会。”
我明白,她是在向我低头。
沈安琳便是如此,总在你想要放弃她时,再次显露出她的好。
于是经过一夜无眠,我高价购得两张前排门票。
直至演唱会当天,我和沈安琳都在为这场盛会做准备。
然而,当第一首歌曲响起,她却仍未现身。
我焦急地打了三十多个电话,发送近百条信息。
甚至为她规划了从公司到演唱会的路线图。
但她仍旧未出现。
心神不宁地聆听歌手演唱,却意外刷到沈安琳的朋友圈。
「十年前我们共同仰慕他,十年后我们在现场共同聆听他。我想我们会永远如同这十年般,永远陪伴在彼此身边。」
我不禁笑出声来,泪水也一同滑落。
原来这位歌手,是她与唐天宇共同钟爱的人。
而我却自作多情,误以为她渴望与我一同观赏。
我熄灭手机,专注于音乐。
下一刻,聚光灯照亮了我,歌手询问:“这位英俊的小哥,你是与何人同来?”
我望向身旁空荡荡的座位,坦然回答:“仅我一人。”
那一刻,我心中波澜不惊。
独自一人,似乎也挺好。
演唱会结束后,我径直返回家中。
没有前去他们的歌唱之地捉奸,也没有像往常一样借酒消愁,并在朋友圈告知沈安琳我已生气。
曾经,我自嘲地觉得自己太过年少轻狂。
一夜狂欢高歌之后,我酣然入睡。
未曾想到,我竟然将房门反锁。
次日醒来,手机屏幕上闪烁着上百个未接来电,全是沈安琳的责问。
她总是不带钥匙,总是认定我会为她解决一切问题。
有一次,我和领导正准备登机,她却让我回家给她开门。
她还理直气壮地说:“温毅,不就开个门嘛,能花你多少时间,难道你想让我流落街头吗?”
那次我因此错过了出差,领导对我也有了意见。后来,我连续完成了两个案子,才消除了领导对我的误解。
但每当我提起这件事,沈安琳总觉得我在威胁她。
“温毅,为我做这件事你还要唠叨多久,你烦不烦啊!”
昨晚,我第一次将手机调至静音,终于没有在睡梦中被吵醒。
开门时,发现沈安琳竟然睡在门口。
她刚要开口,与我冰冷的目光相遇后,突然沉默了。
但她眉宇间的不耐烦,却怎么也掩饰不住。
她虽然心中有愧,却依然傲慢无礼。
这是我多年来赋予她的特权。
但从昨天起,这份特权已经消失。
我没有再给她一个眼神,提起包就要去上班。
沈安琳却拉住了我:“温毅,你在生气吗?”
见我没有回应,她的语气软了下来:“昨晚我真的不是故意的,你知道我特别喜欢那个歌手。但天宇他一个人在外面,那里人流量又大,我实在放心不下……”
我打断了她:“没关系。”
语气平淡如水,毫无波动。
沈安琳愣住了,她知道,以前我说“没关系”都是在和她赌气,她大概不敢相信我能如此平静地说出这三个字。
“阿毅,昨晚给你买的领带夹,你别生气了,好吗?”
她从口袋里掏出一个银色的领带夹,跟我高中时喜欢的那种很像。
在地摊上,大概也就两块钱一个吧。
我猜,昨晚她清醒的时候,一定在想,只要拿出这个领带夹,我就会原谅她的一切。
十七岁时,我曾在 QQ 上暗示沈安琳,谁给我这个领带夹,我就会非常喜欢她。
可我已不再是十七岁,如今我二十四岁,参加工作两年,每天穿的都是黑白配套的西装,高中时对职场的憧憬早已消失无踪。
领带夹,我已不会再喜欢这种东西了。
于是,我轻轻地拿起领带夹,不带感情地扔在桌上:“行了,我原谅你了。沈安琳,放手吧,我要去上班了。”
说完,我毅然地甩开她的手,大步流星地离开了。
沈安琳没有跟上来。
看来,她这次是真的生气了。
接下来的日子,我和沈安琳再次陷入了冷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