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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快穿文里的女频女主。
复仇文里的恋爱脑是我,种田文里的冤种后娘是我,重生文里的娇妻是我,末世文里的圣母婊也是我......
然而我被一个男频大佬收养长大。
于是故事变成了龙傲天打怪升级的爽文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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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黑风高之时,杀人见血之日。
萧府上下被血色笼罩,刀光剑影中,尸横遍野。
血珠在我的剑上滚滚而下,落在地面绽开一朵又一朵骇人的血花。
一束火光不知何时悄然而起,迅速演变为熊熊烈焰,无情地吞噬着这毫无生机的萧府。
我是来杀人的,准确的说,我是来复仇的。
十年前,萧家为夺我家秘宝,设计灭我全家。
火光冲天中,只有躲进地窖中的我侥幸活了下去。
血海深仇,不共戴天。
这十年我苦练功夫,九转功成,终于得以报当年的灭门之仇。
但现在我的面前,还有一个浑身颤抖的男孩。
萧家的独苗苗萧问天,正一脸惊恐地望着我。
我收了剑,眨眼间左手一颗糖右手一把刀。
我问。
“一颗糖和一把刀,你会选什么?”
男孩咬着唇沉默片刻,伸出颤抖的手抓住了我手心的糖。
我垂下眼睑,右手一转,寒光划破了他的脖颈。
他的眼瞳在血溅中惊恐睁大,身子无力地倾倒在地。
他的眼睛没有闭上,像是在对我发出撕心裂肺的质问。
我冷笑。
“忍辱负重,城府极深,此子断不可留。”
旋即转身而去。
其实他选了那把刀,也是一样的结果。
选了刀,就意味着他暗藏杀心,来日必会上门寻仇,此子断不可留。
如果都选,则证明他贪欲不浅,如果都不选,则说明他一身反骨。
总之,此子断不可留。
毕竟师父教过我。
杀人需得斩草除根,不留后患。
杀机需得大义凛然,冠冕堂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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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快穿文里的传统女频女主。
在这本武侠小说里,我报仇雪恨之后,却因一时心软放走仇家之子,之后更是因缘巧合之下收他为徒。
多年师徒,我不仅没有对他痛下杀手,反而悉心教导,用心培养。
但在女频小说里,师尊是个高危职业。
果不其然,我教出了一个白眼狼。
白眼狼一边想着报仇雪恨,一边想着以下犯上。
在数百章的我逃他追,我插翅难逃下,他把我关进了小黑屋,对我百般凌辱。
嘴里说着血海深仇,身体却很诚实地说着心动。
无数次的分分合合中,他选择废掉我的武功,把我一辈子捆在他的身边做个破布娃娃。
师父说,我命由我不由天!
天若拦我,我便毁了那天。
我深以为然。
一剑了绝后患,此后天下逍遥,任我来去自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