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泉市的高校里,天目市的天目大学也就是个野鸡大学。
秦华是史学系大三的学生,一米七五的个字,长相平平,平日里一点也不会引人注目,可生来就有双阴阳眼,能够看见鬼魂。
听爹娘说,自己刚生出来时就表现异常。
要知道,刚出生的婴儿视力极弱,只能看到模模糊糊的景象,满月后,才可以慢慢看清晰。所以新生儿俩月内,都处在封闭的状态,对外面的世界茫然无知。
秦华就不一样了,他出生后的第二天,就瞪大眼睛看着屋里众人,并且哪里有响动,哪里有亮光,甚至白天时外面照进来的一点光线,他都兴趣十足,挣扎着要从摇篮里四处观望。
秦华对这些事情是没有印象的,唯一记得的是四岁时发生的一件事,让家人知道他的眼睛特殊。
那时一个异常寒冷的冬天,秦华的祖父去世了,虽说宋家亲戚少,但老太爷在世时与人和睦,所以邻居都前来吊唁。
小城里的习俗,丧事会摆酒席,称作喜丧。敲锣打鼓唱曲,越热闹越好。而老太爷的灵柩就摆在院里。
大家在吃酒席时,一个邻居看见四岁的小秦华站在灵柩前偏着头,就问他在看什么。
谁知道秦华当时一本正经的问为什么会有两个祖父,一个在灵柩里躺着,一个站在灵柩外边。而且和他说话,也不理人,只是笑。
一番话说出来,众人吓得够呛,虽然老太爷在世时为人亲和,但是人死城规,谁也不想沾到这个关系,来参加丧礼吃酒席的人迅速走的一干二净。
随着年龄增长,秦华才慢慢知道,在新世纪时代里,有一些文化的人都不认可阴阳眼的存在,所以关于眼睛的秘密他也就只能藏在心里。
考上大学后,秦华就开始半工半读,利用课余时间挣伙食费。不是因为手头紧,爹娘给每月给的钱也不少,只是从小他的性格就独立。
打工的工钱都是时薪,一个小时10块钱,有时多的可以到20块钱,一个月下来,伙食费还剩余不少,所以在不影响课业的情况下,只要有活秦华的做。
废旧寝室自从几年前被荒废后,就被当做仓库了,闲置的时间太久,学校准备把里面的东西彻底整理下。
整理仓库的时薪是20块,算是酬劳很高的活了。
但是大家都知道这是鬼宅,一个人做吧,心里发毛,两个人做就要平分,所以没人愿意接这个活。
秦华也有点苦恼,他胆子虽然很大,但也不是傻子,他又不是高僧,要是倒霉碰到个厉鬼,那不是拿自己的命玩吗?
不过,想想这么多年,也没在白天里碰到过鬼,就接过这个活,毕竟花四个小时来整理,也可以赚80块钱呢。
观察了很久,觉得的确没有什么脏东西后,秦华才松了口气,踏踏实实的走进了仓库。
拿下有些生锈的门锁,推开仓库大门,一股腐臭糜烂的味道扑面而来,灰尘沿着门缝落下来。
秦华捂住鼻子后退了一步,扬手把灰尘拍散些,才走进去。
仓库里放满了东西,大到办公桌椅,小到办公设备,因为多年没人打扫,所以这里积攒了厚厚的灰尘,还结了不少蜘蛛网,有只老鼠刚探出头,看见有人进来,蹭的就窜进墙缝里。
秦华被呛得干咳两下,还好平时随身有携带口罩,带好后,把清单放在门口一张桌子上。
清淡上面详细记录了这几年以来存放的东西,记录的都很清楚,所以整理起来也简单。就是根据清单上的东西,全部挪到室外,在按照时间类别分类好,交给生活部的人来处理就好。
秦华把东西一件一件找出来,然后迁到空地上。
差不多一上午的功夫,仓库里的东西就清的差不多了。秦华累的直接坐在门边上,拿出水了喝了口,冲着房里望了望,想看看有没有什么漏下的。
其实仓库里已经空荡荡的,也就只有墙根有堆板砖,那些板砖比一般的转头要大很多,有的还成圆弧状,看起来非常结实,还泛着点点绿光。
秦华开始没有在意,因为清单上没有记录,估计是修建寝室时多出来的板砖。
不过,这个时候阳光照进屋内的梳妆镜上折射,恰巧照在这对板砖上,版专利好像有东西散发着亮光。
秦华奇怪的走了过去,扒开板砖已砍,就看见原来放光的是个鸽子蛋大小的石头。
猛地看过去,石头黑乎乎的,看上去很普通,但是把它表面的灰尘抹去之后,对着阳光一看,石头被光完全照透,里面有很多光点在闪烁。好像黑夜里的荧火虫,在夜空里一闪一闪的像星星一样,比秦华见过的任何艺术品都要美丽百倍。
秦华不禁全身一震,这......不会是快上好的玉吧?
他虽然对玉石没有什么研究,但是也听过一种璞玉,这种玉和平常上号的玉不同,浑身乌黑放光,很容易被忽视,在市井里也便宜,但是至地上好的璞玉也可以卖到几百万的天价。
想到这么宝贵的东西竟然在这里出现,还被自己捡到,秦华感觉自己的心脏跳动的非常厉害。
虽然他没有想把这个东西占为己有的意思,但还是忍不住多看了两眼,这一看却发现在璞玉的光亮间,好像有屡白丝在游移。
在仔细一看,这种白丝不是一丝,而是很多丝。白丝就好像有生命一样,在黑色璞玉里面悠闲自得的游移,白丝好像有种茉莉,让人挪不开目光。
正出神的看着,秦华的瞳孔慢慢变成了赤红色,同时这些白丝也变得大了起来,从细若头发到像丝绸,最后居然长到了如云海一般。
忽然,秦华一阵激灵,发现自己不知道什么时候竟然来到云海之间。
身体轻若鸿毛,奶白色的云海好像软糖一样,踩起来软乎乎的,遮空蔽日,在远处,还有一团炫目的银光。
秦华被银光吸引过去,扒开层层云海,银光犹如荷花一样盛开,直接把秦华裹进了蔓延的银光里。
等到眼睛适应了银光的光亮后,他才发现自己在一间房子的院子里,房子红砖瓦片,雕梁顶柱,无不散发着世家豪门的气死。庭院两头的花坛栽培着各式各样的奇花异草,中间摆放着用石头做成的桌椅,还有几株桃树落下来的花瓣散在地上。
秦华正诧异着,一阵清脆动听的女音传过来:“诶,哥哥,你是怎么进来的?”
自已的身体轻若鸿毛一般,牛奶色的层层的云海仿佛软糖一样儿,踏起来软乎乎的,层层的云海挨个,遮空蔽日,在十分漫漫而悠远的地方,有一团儿炫目的银色的光。
秦华好像被那一团银色的光吸过去了一样,千万层层的云海倏地扒弄开,银色的光犹若圣洁的荷花一般怒放,将秦华直接裏进了片银色的光蔓延的世界里。
一直等到眸子逐渐的适应了这一片银色的光后,秦华才察觉自已处于一间侧屋前的小院子里面,侧屋高品质火砖黛瓦片,雕梁幢柱,毎处都四处发散着世家豪门的众人之气,空气清新的庭院两头儿的长形精美的花坛栽培着各式各样异花奇草,当中摆着坚固耐用的石头桌子简朴的凳子,大大的庭院里的几株怒放的水嫩多汁的桃子随便纷纷扬扬的散落着花瓣儿。
秦华正诧异着,却耳朵听到个清脆动听的女音传过来:“呃,哥哥,你是如何进来的?”
秦华抬起头已砍,就看见房顶坐着个小女孩。
小女孩看起来也就十五六岁,但是一张粉嫩软糯的脸已经有几分祸国殃民的滋味。她穿着一身青蓝色的裙子,如墨般黑的长发编成两股俏皮的辫子垂到略微凸起的胸脯,露出的皮肤就好像白玉一样。
此时,她正睁着双大眼,小巧的嘴巴略微张开,一副惊诧的表情。
这......璞玉里竟然还有人?
秦华心里咯噔一下,这肯定不是人,而是鬼魂!
小女孩惊诧的表情只那一刹那,又扬起那粉嫩的脸蛋开心的说道:“哥哥,你带我去外面玩儿可以吗?”
“去外面玩?”秦华愣了一下,青天大白日的遇鬼,浑身的汗毛都竖起来了,如果这个小妞是个厉鬼,那自己岂不是要玩完了?
但是看着她天真无邪的样子,根本让人生不起防范心。
小女孩嘴巴一撅,眼眶红了:“我在这带了好多年,虽然可以看见外面的世界,听得到声音,但是我却出不来,别人也进不来。”
看到小女孩马上就要哭出来了,秦华不禁心里一软,温柔地说道:“小妹妹,你为什么会在这里待着?”
“因为我是这块玉的灵魂呀。”小女孩理所应当的回答道。
“玉的灵魂?”秦华暗暗吃惊,他本来以为她是因为什么事情而依附在这块遇上,没想到她竟然是玉的灵魂。
这个时候,小女孩眼睛忽闪忽闪,眼睛中光芒闪耀,低声恳求道:“哥哥,你既然能进来,也一定可以带我出去吧?”
秦华听完心里一寒,他都不知道自己是怎么出现在这的,不过又不忍心说实话,就点点头。
小女孩立马开心起来,拍着手欢呼到:“太好啦,我终于可以出去了!”
秦华也被她的开心传染,轻轻一笑,回忆起刚发生的事情,肯定是玉里面游移的白丝引发自己的阴阳眼,让自己灵魂出窍,进到了玉里面。
可是,要怎么才能出去呢?既然和阴阳眼有关系,那就从眼睛下手。
想到这里,秦华就有了新发现,刚开始没有仔细看这个庭院,时间长了,他才发现院里的建筑也有一缕缕白丝在游移。
白丝好像有生命一样游移。
秦华注视着游移的白丝,慢慢的身体便变的轻盈起来,意识也逐渐模糊,等到回过神来时,发现自己正站在仓库整层楼的下面,手里还拿着那块璞玉。
再回到现实里,秦华长舒了口气,开玩笑,如果没有从玉里出来,这没有灵魂的身体恐怕也活不长久。
那么现在,就是要再次进入把小女孩带出来。
都说天地间万物有灵,这块玉极可能是汇集了,所以才产生了灵魂,那些白丝可能就是所谓的天地灵气。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玉的灵魂和人的灵魂本质是一样的,既然自己可以出来,那小女孩也能带出来。转念间,他依靠着银光再次进入璞玉里面。
看见秦华出现,小女孩高兴地跑过来,抱住他的胳膊,嚷嚷地说道:“哥哥我还以为你不会回来了呢。”
秦华爱护的摸了一下她的头,笑着说道:“放心,哥哥答应过你,就肯定会带你出去的。”
小女孩乖顺的点头,秦华拽着她的手,眼神汇聚在天地灵气上,但是两个灵魂出去明显比一个灵魂出去要困难很多,每次借着阴阳眼,试着利用天地灵气时就会被回弹回来。
秦华反复的试探,终于搞清楚了其中的技巧。
玉的世界都是由天地灵气组成的,就像个堡垒,要想出去,就一定要找出口,这个出口便是组成这个世界的灵气,只有借着这些灵气才可以出去。
想清楚了这一点,最终秦华还是带着小女孩来到外面的世界。
意识才回归肉体,秦华就感到全身无力,一屁股蹲坐到地上,好像刚跑完一万米长跑一样,累的不行。
“哥哥,你没事吧?”小女孩担心,伸出手来便要扶秦华,但她不过是个灵魂,手穿透肉体什么也摸不到。
“我没事,可能是刚刚过多使用年里,有些疲倦。”秦华看她这么关心自己,也有点初冬。
“哥哥没事我就放心了。”小女孩拍拍自己的胸脯。
秦华笑了一下,突然想起什么问道:“小妹妹你有名字吗?”
小女孩摇了摇头,秦华便说道:“那我给你取个名字吧,既然你是玉的灵魂,我就叫你灵儿好吗?”
“好!”灵儿重重的点头,然后仔细观察外边的世界,脸上露出快乐的笑容。
至于这块玉的底细,听灵儿说了才知道,原来这块玉有几百年的历史,最后一个主人是女贞王朝的一个世家家住,在动荡的时代被埋葬在这,璞玉就成了个殉葬品。三十多年前,这里修建寝室的时候发现这个坟地,但是璞玉被看成石头和墓砖就被一起放在了仓库里。
秦华听完这些事,力气也慢慢的回复,站起身子看了看表,吓了一跳。天上一天,人间十年。在璞玉里才呆了一会儿工夫,竟然就下午一点了,他立马赶到食堂,匆匆用过饭后赶去上了选修课。
下午的选修课是历史系罗教授的古钱赏析课,秦华对历史类的东西都非常感兴趣,对古董也是。但是毕竟古董知识太多,没有时间的积累的人,都不敢轻易判断。所以秦华也只是听听而已,主要还是为了拿学分。
上课铃一响,一个五十多岁的老头走进来,闹腾腾的教室一下变得鸦雀无声。
罗教授名叫罗文德,虽然已年过半百,但是从他的外貌上仍然可以看出年轻时帅气的影子,知识晕染的气质加干净的穿着,让人感到一股儒雅之风。
他手里没有带课案,只捧着一个木匣子。
罗教授把木匣子放下,环顾了教室一圈,似乎很满意这个安静的气氛。然后才拿起粉笔在黑板是哪个龙飞凤舞的写着,边写边大声说道:“上节课我们学习的是元朝的古钱赏析,今天我们学习明朝古钱赏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