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陆之衡初遇时,他说的第一句话是:
「十万,买你一晚上。」
我回的是:
「你踏马怎么不早说?!」
这两句话奠定了我们感情的基调。
我图他财,他贪我色。
一拍即合。
在一起两年,我用尽手段让他娶了我。
对于我们这段婚姻,陆之衡只有一个要求:
「不该你管的事,少管。」
所谓不该我管的,就是指陆之衡在外面彩旗飘飘的事。
陆大少从来不是个专一的人。
即使在我们交往的时候,他也同时与七八九十个女孩子保持着亲密关系。
就连我婚礼那日的伴娘,都是他精心安排的。
七八个女孩子,没有一个是我认识的。
各个化着争奇斗艳的妆容,穿着与婚纱无异的雪白纱裙。
看陆之衡的眼神,柔得能掐出水。
不知道的,还以为误入了什么集体婚礼的现场。
人人都知道——
我这个陆夫人,只是个笑话。
但我并不在乎。
傲慢的要求、喧宾夺主的伴娘、旁人的嘲笑……
这些我都不在乎。
陆之衡身边的女人众多——
有人爱他容颜,有人爱他内在。
有人迷恋他的过往,有人幻想与他的未来。
我不一样,我很纯粹——
纯粹地图他的钱。
只要钱给够,一切都好说。
但我没想到的是——
陆之衡这么有钱,竟这么抠门。
婚前签订的财产协议书就不提了。
豪宅、豪车、黑卡……通通没有。
我在陆家戴的珠宝、穿的衣服、背的名牌包都有规定——
只是暂时「租借」,而非赠予我个人所有。
就连我日常的消费,都需要向管家报备,然后再由管家统一购买。
我成了空有【豪门阔太】头衔的穷光蛋!
婚姻存续期间还好说,至少吃穿用度一应都是最好的。
可一旦我和陆之衡离婚……
或者更直白点说,一旦陆之衡玩腻了我——
我瞬间就会被打回原形,一穷二白地滚回属于我的地方。
说难听点,就是白嫖。
于是,这段婚姻教会了我第一件事——
原来,有钱人并不全是大傻逼。
他们远比我所想象的,还要精明。
还好,我不是一个玻璃心的人。
不如说,玻璃心的人也当不了捞女。
结婚的第一天,陆之衡就让我看清了这场婚姻的真相——
一场赤裸裸的羞辱与白嫖。
但我很快稳住了心神。
要做的事情只有一件——
站住脚跟,不能被踢出局。
所谓婚姻,本质也不过是一场利益的博弈。
我和陆之衡坐在牌桌的两端。
他拿着与生俱来的一副好牌,高高在上。
而我所有的,也不过是一张「年轻貌美」。
可我却决意要靠着自己的野心和勇气,逆转这一棋局。
胜利固然难于登天,但只要我一日还坐在牌桌上,就绝非全无可能。
所以……
我无论如何都不能让陆之衡玩腻了我。
为此,尊严、廉耻、道德、自尊,我通通可以抛弃。
说到底,男人喜欢的女人无非两种——
「圣女」、「娼妓」。
又或者说,他们喜欢的其实是一种——
在外端庄圣洁、贤惠大度如圣女;
在家则放荡不堪、自轻下贱如娼妇。
于是,我努力让自己上得厅堂下得厨房。
所谓上得厅堂,不仅仅指衣衫华丽,妆容美貌。
谈吐、礼仪、学识、见地、阅历……缺一不可。
说白了,就是金钱和权力,腌渍入味了。
没有真正富裕过的人,哪怕将他们的谈吐举止仿个一千一万遍,哪怕礼仪细致周全到比贵族还琐碎,也能轻易地被闻出贫穷的酸臭味。
我能做的,也不过是尽力地去学,尽力让自己看着不那么鸡立鹤群。
礼仪、文化、运动、才艺、金融投资……
凡是需要的,我都去学。
陆之衡倒也支持我。
甚至亲自给我请老师,空暇时也会给我指点一二。
大概他也不希望,自己的妻子带出去太丢人。
不到半年时间,我终于有了点成果。
在他们说话时,偶尔也能插上一两句,而不是只能扮演一个微笑的哑巴了。
上得厅堂算是勉强做到了。
下得厨房就很简单了。
无非是扮演一个贤惠大度的妻子。
在陆之衡一次次搂着小情人离开时,微笑着说:
「晚上还回来吃饭吗?
「我会在家等你的。」
「别喝太多酒。
「我会担心的。」
然后煮一碗醒酒的汤、熬一锅暖胃的粥、拧一块温热的毛巾、再开一盏昏黄的灯。
在他回家时笑着说:
「你终于回来啦,我等你好久了。
「今天在外面辛苦啦!」
如果他没有回来,那就第二天晚上再重复以上步骤。
易如反掌。
陆之衡有时候会有些厌烦地说:
「娶你和娶一个保姆有什么区别?
「一点意思也没有。」
这种时候,我就知道自己改从圣女切换成娼妇了。
于是我一脸天真地歪着脑袋,跨坐在他双腿间,手不安分地下滑,问他:
「家里保姆也会跟你做这种事情吗?」
看似保守的长裙褪下,内里却是大胆到令人看一眼便脸红耳赤的情趣衣物。
陆之衡的眸光暗了。
他喉结滚动,声音低沉:
「江今竹,你是真的——
「贱。」
我还是微笑。
「那你喜欢吗?」
他喜欢得不得了。
喜欢得几乎要将我扒皮拆骨,吞吃入腹。
就这样,在我们结婚后的第八个月,我终于第一次小小地亮出了爪子。
「阿衡,我们把家里的阿姨都辞了好不好?」
餍足后,我抱着陆之衡的胳膊撒娇。
「原因?」
他懒懒道。
「我想试试在客厅和厨房。
「家里有人总是不方便嘛。」
于是陆之衡毫不犹豫地答应了。
对他来说,这不过是微不足道的小事。
而对于那些被辞退的阿姨们,她们或许会小小发些牢骚,但很快也会找到下家。
谁也不会猜到背后是我在推波助澜,更不会想到我的真正目的——
用了八个月的时间才实现的、荒谬到可笑的目的。
阿姨们走后,我顺势提出,以后家务由我亲自来。
「我想亲自照顾阿衡,不想假手于人。」
于是,我顺利向管家申请到了一笔购置日常生活用品和食物的资金——
每月二十万。
我将家里的消费稍稍降级了一些。
反正陆之衡不怎么着家,发现不了。
二十万的生活费,我昧下来十六万,存进自己的小金库里。
嫁给陆之衡八个月,我每月的零花钱终于从零变成了十六万。
攒了几个月后,我又跟着圈里的太太们投了点生意,小赚了一笔。
没多久,我就赚到了人生的第一个一百万。
算是一个良好的开端。
如果一切进展顺利的话,接下来就是我靠着圈子里的人脉和资源,将手里的钱利滚利利滚利,最终滚到一个天文数字。
但现实显然不可能那么一帆风顺。
很快,我就遇到了一个大挑战。
陆之衡,似乎有了喜欢的人了。
他的小金丝雀——
一个叫陈容容的女大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