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子,跟你介绍一下,这位同学叫林馨儿,从今天起她要在我们家住下。」
母亲温润的声音响起。
客厅里站着一个衣着朴素、身姿高挑的女孩儿,正面无表情地看着我。
明明是第一次来我们家,神情却非常怡然自得,没有半点拘束与不安。
林馨儿冷淡且傲慢地说道:
「要我在你家住下也可以,但必须让你儿子跟我保持距离,别搭讪,别套近乎,更不能喜欢我。」
母亲应该是被她的话雷到,半天没有反应过来:
「馨儿,你……是不是对我们家周辰有什么意见?」
「没有,我只是摆清一下我的立场,希望阿姨你能理解。」对方扫过我,继续淡然说道。
此时的我已然明白,林馨儿也重生了。
因为前世她刚来我家那天,并不是这副骄傲如孔雀的德行。
那个时候的林馨儿谨小慎微、斯文懂礼貌,虽然后来证明那些只不过是她的表象,但至少前期在我家的时候,她像极了一只楚楚可怜的小白兔。
而我便是败在她那副温柔清纯的外表之下。
尸骨无存。
家破人亡。
想到前世她伙同易子航将我迷晕,随后丢在熊熊燃烧的大火中,那股灼热窒息的刺痛感仿佛再次席卷我的全身。
须臾。
我走到沙发前坐下,语气凉凉:
「妈,我看人家对你的资助好像不太满意,不如换个人吧,省得占了名额。」
前世,我们周氏集团一共资助了十名山区学生,林馨儿是其中一个。
因她母亲早逝,父亲又是个嗜赌如命的烂赌鬼,被人追债跑路后,我妈见她家徒四壁,实在可怜,于是问她要不要转学来城里读书。
随后林馨儿便来到我家。
事实证明,好心并没有好报。
有些人是天生的白眼狼,你就算把心挖出来给她也白搭。
「我可没有这么说,你不要胡乱曲解我的意思。」
听到我说换人,林馨儿有些急了。
她倒是不蠢。
上一世我爱她如命,砸钱砸资源终于替她在娱乐圈砸出一条康庄大道。
入行仅仅三年的林馨儿就跻身于娱乐圈顶流,什么年度艺人奖、百花奖、青龙奖拿到手软,随随便便一个奢品代言费就是上千万。
那时候的她可谓风光无限。
但又怎么样呢。
毕竟她已经重生了。
如今的林馨儿只是一个穷困潦倒的高中生,连饭钱和学费都付不起,一旦失去资助生名额,她只能暂停学业,南下打工。
虽然她会一些唱唱跳跳的本领,又有那么点演技傍身,但就凭她高中肄业的文凭,外加一无所有的人脉,她若是想要继续上辈子的辉煌,简直痴人说梦。
林馨儿不傻,她当然知道哪里该表明立场,哪里又该收敛锋芒。
不过,她真的想多了。
上辈子我被她害得那么惨,如果说这辈子对她还有一丁点兴趣,那必然是想着怎么拨乱反正,把她踩在脚底,将原本凄惨可怜的生活还给她。
希望林馨儿已经做好准备,迎接她那与上辈子截然相反的人生。
翌日。
今天是开学第一天。
吃完早餐后,陈叔的车已经停在外面。
我刚坐上车。
「陈叔,等等我。」
后面一个人背着书包气喘呼呼地跑过来,她动作自然地打开后车门,见到我之后表情明显愣了一下。
下一秒,林馨儿又「砰」的一声关上,打开前面副驾驶车门,径直坐上去。
陈叔一时间搞不清楚状况,侧眸看过来。
我无声冷嗤。
林馨儿虽然又重生了,可她的脑子却并没有变得好使。
「马上……」
刚说出两个字,对方疏离冷漠的目光便扫射过来:
「周辰,我昨天已经跟你表明过立场,别搭讪,别套近乎。」
我简直被她气笑:
「这是老子的车,老子不喜欢跟别人同坐,马上滚。」
林馨儿脸色一滞,似乎没有料到我会这样回答。
上一世,从她来我家那天开始,我一直都对她很和善,很友好。
后来发现自己喜欢上对方,对她更是无限宠溺。
衣服、包包说送就送。
在林馨儿十八岁生日那天,我用自己的零花钱给她买了一辆保时捷。
我爸妈都错愕不已。
因为对方一句「从来没有出过国」,后来每年寒暑假我都没在国内待过,全部在国外。
不是带着林馨儿去挪威滑雪,就是去芬兰看极光。
爸妈形容我是「重度恋爱脑」。
朋友们则比较直接,都称呼我为「林馨儿的大舔狗」。
现在想想,自己的确是一条不折不扣的舔狗,舔了林馨儿整整十年。
最后还为她倾家荡产,尸骨无存。
「周辰,我只不过是搭个便车,你有必要这么计较吗?」
林馨儿黑下脸,表情异常不悦。
一旦涉及自己的利益,她的底线又放宽了。
真他妈有够双标的。
我冷眼睨向她:
「老子跟你很熟吗?为什么要让你搭便车?」
……
林馨儿走下车,狠狠将门带上。
我连一个眼神都没丢给她,示意陈叔开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