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身为侯府养女,我爱了名义上的兄长薛朝阳十年。
可在我被土匪抢走的时候,薛朝阳没有交赎金。
只因他的青梅程婉宁向他提议,趁此机会调教我让我学乖。
我经历非人的折磨后,决定远离薛朝阳。
可他却跪下来求我,让我别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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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匪把绳子套在我的脖子上,像拖牲畜一样把我拖出了地牢。
“你兄长让你学乖,来,大爷看看你乖不乖?”
他一脚踩住我的后腰,逼我跪下。
我强忍住泪水和屈辱,乖顺地爬行,任由膝盖被小石子磨得血肉模糊。
可我的柔顺没有取悦土匪,他们变本加厉,逼我全身赤裸。
“来来来,我们换上这个爬几圈呀!”
土匪们逼我披着一张带血的狗皮,趴在他们的脚下。
一个男人拿着马鞭狠狠地打在我的屁股上。
“快点,一个牲口怎么走这么慢,这可不是什么好狗。”
我咬牙臣服,只为找到一个可以逃离或者自尽的机会。
非人的生活不知道过了多久,我才终于抓住机会逃离。
当我终于拖着满身伤痕的身体走回城的时候,却引来了很多百姓的观看。
他们口口相传,侯府养女宋知然,被土匪抢走数月,衣衫褴褛,步履蹒跚,浑身散发着难闻的气味,像狗一样狼狈。
我看着他们满是嘲讽的眼神无动于衷,因为从前那个光鲜亮丽、骄纵鲜活的宋知然已经死了。
我面无表情地往城门挪步。如同行尸走肉一般。
这时,一身戎装的士兵们驱散走看热闹吃瓜的百姓,开辟出一条道路,领头的副将叫做裴鸣,我对他有印象,因为在我纠缠薛朝阳的十年里,总是他将我请出军营,并警告我军事重地,不允许女子进入。
“宋小姐,将军在马车里等你,请您跟我来。”
裴鸣的视线落在我身上时,也吃了一惊,他绝对没想到我会是这副鬼样子。
我点点头,没有回答,而是光着满是血迹的脚继续行走,我每走一步都会在土地上留下血脚印,可我完全失去痛觉。
裴鸣走在我身后,忍不住开口
“小姐......”
我没有理会,而是继续往前走,我不需要他的怜悯,我想他应该高兴的,因为这件事情过后,我再也不会缠着薛朝阳,也不会再给他增加额外的负担。
爬上马车后,我看见薛朝阳正在闭目养神,干净利落的长发随风飘扬,精致立体的五官,完美到无可挑剔。
看着他那完美无瑕的脸颊,我连忙低下头,我要乖,那是我不能再去触碰的人。
听见动静,薛朝阳缓缓睁开眼睛,见到我的那一刻,有些不可置信。
“宋知念?”
第二章
我乖顺地点了点头,是的,如他所愿,我学乖了,以前我仗着薛侯爷和薛夫人的疼爱,骄傲跋扈,可如今被土匪劫走后,我才知道,我的命根本一文不值,只要薛朝阳不管我,我早晚会死无全尸。
薛朝阳有些不悦。
“真邋遢,你怎么把自己搞成这个样子”
什么样子?难民?疯子?还是乞丐?我逃亡了几十公里,日夜不寐,除了那些土匪,我还要警惕荒山上的野兽,渴了就喝溪水,饿了就摘果子,还要时刻提防不怀好意的猎人,我想这种情况下,任谁都会疯吧。
我知道,我是怪我这个样子出现在城门,会丢了侯府的颜面,确切地说,是他将军大人的面子。
“对不起。”
我连忙低下头认错,薛朝阳听我这么回答,先是一顿,随即唇角勾笑。
“她说得没错,你果然变乖了不少。”
我不敢睁眼睛看薛朝阳,而薛朝阳忽然伸出长臂,在碰到我的瞬间,我将自己蜷缩成一个球。
他忽然停住,捂住鼻子一脸嫌弃。
“宋知念,你真难闻。”
薛朝阳说着打开马车的窗户,试图将我身上的馊味散发出去。我听到薛朝阳这句话,下意识地跪下。
“对不起对不起,不要丢下我,我不会弄脏马车的,我只要...”只要跪在这里就好。
嘶,真的好疼,我的膝盖上还有那些土匪折磨我时被钢针扎出的血洞,他们嘲讽我,怪我,因为我对薛大将军来说一文不值,不仅没有让他们发一大笔横财,还浪费他们的时间,所以他们拿我泄愤。
他们本想让我服侍他们,可惜,他们山大王不让,说是上面说了,随便玩弄,但是不得破身。回来的这几天我一直在想,上面的人到底是谁?可眼下不重要了。
薛朝阳瞬间怒不可。
“你这是干什么?回座位上去!”
他用大将军的口吻命令我,却连手都不肯伸出来,我只能小心谨慎,费了好大的力气撑着身体坐了回去,疼痛,加上这些日子食不果腹,让我毫无骨气地流下眼泪。
对于我的眼泪,薛朝阳一向是视若无睹的,他只觉得厌烦,可这次,他竟然破天荒地把他擦过手的手帕丢到我身上。
这要是以前,我一定笑得合不拢嘴,可现在,我却觉得无比刺眼,那手帕无不昭示着我的肮脏与残破。
马车停在侯府的后门,薛朝阳让婢女小怜带我去沐浴更衣,我看着那些靠近我的人连连后退。
“谢谢,不过不用麻烦了,我,我自己来就行。”
小怜看着我,眼圈泛红,她没想到一向嚣张跋扈的我会道谢。可她不知道的是,我认清了自己的地位,我只不过是个没有奴籍的佣人而已,根本不是大小姐。
梳洗完毕后,我在小怜拿过来的衣服中选择了一件最保守的,拒绝小怜的帮助自己穿了起来。我推开房门就看到薛朝阳,他神态慵懒地将我上下打量一番,随即嗤笑。
“宋知念,你又在耍什么把戏?又是勾引我的手段?你这样真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