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二的夏天,我捡了一个家破人亡的小少爷。
他曾像玫瑰一样娇贵脆弱。
富豪夫妇离奇死亡的新闻在各大网页挂了整整三天,一场大火让寸金寸土的别墅变成了废墟。
热度很快退散,我心不在焉地翻了翻手机,纠结着该拿这个小孩怎么办?
陆浔此刻正躺在我狭窄的床上呼呼大睡,睡姿倒是很规矩。
发现他时,他正跟野狗抢食,抢的不过是垃圾桶里一个发霉的面包。
明明身体瘦弱,巴掌大的小脸上却满是令人心惊的狠劲。
他死死卡着野狗的咽喉,另一只手鲜血淋漓,紧紧握着面包。
明明已经看见了我,却没有求救。
我吓唬走野狗,递给他一个新鲜的苹果。
他没接,只是狼吞虎咽地吃着面包,生怕被抢走一样。
我上手夺走面包时,被他一口咬在手掌虎口,然后,他晕了。
狂犬病病发也没这么快吧。
少年穿着洋气昂贵的西式校服,脸蛋俊秀精致到雌雄莫辨。
只是浑身脏兮兮的,眼下有浓重乌青。
不过我认出了校服上私立中学的校徽,猜想他大概是哪个有钱人家离家出走的叛逆小少爷。
醒来后,他拒绝了我的报警,单薄的身体孤零零地消失在门口。
黑色背包里鼓鼓囊囊是我偷偷塞进去的零食。
没想到,第二天他蹲在我家小超市门口,嘴角破裂,脸颊红肿,手上的纱布被血染红。
校服被剪得破破烂烂,背包拉链也扯坏了,里面空空如也。
他蜷缩着身体,纤瘦白皙的脖颈脆弱地弯折,上面有青黑的指痕。
他抬头看了我一眼,双眼空洞,却让我莫名想起了冬天颓败枯萎的玫瑰。
再次给他处理伤口时,他面对疼痛仿佛失去了知觉一般。
我想问他为什么不回家,他的父母呢,却在此时鬼使神差地想起了那个新闻。
少年像猫一样弓起身体,下意识地戒备和恐惧让他抑制不住地发抖。
我忍不住轻轻揉了揉他的头发。
他突然看向我,本该天真无邪的大眼睛里血丝密布,瞳孔晦暗。
我将手掌轻轻盖上他的眼睛,柔软的睫毛在我掌心翕动,像我曾经偶然触碰过的蝴蝶的翅膀。
下一秒,我的掌心变湿,滞涩又滚烫。
他就这样留在了这里。
小超市是我以极低的价格从一个女孩那里盘过来的,她决然地离开这里,似乎永远不会再回来。
楼上可以住人,我烧了热水,将少年赶去洗澡。
隔壁房间断断续续地咳嗽声,有人在问:「小屿,是谁啊?」
「爷爷,是个小孩儿。我捡回来的。」
我熟练地喂爷爷吃了药,被褥下一片濡湿,淡淡的腥臊味散发出来。
他死死拽着被子,脸上无措和歉疚交织,我拍拍他枯瘦的胳膊,挽起袖子麻利地给他擦洗身体,拆换被罩。
一边转移话题:「那个小孩儿长得特别可爱,一会儿领过来给你瞧瞧,让他在家里待几天……」
我还没说完,他点点头,已经有些疲倦地闭上眼睛,只是眼角湿润,眉头紧紧地皱着。
我轻轻理了理他的白发,拭掉他眼角的泪水,盖上被子。
被子下的身体瘦弱不堪,只撑起一道浅浅的痕迹。
爷爷因十年前的一场意外瘫痪,我们两个人相依为命,他是我唯一的亲人。
浴室传来一声钝响,我轻轻退出房间,看见少年满身泡沫狼狈地摔倒在地上,有些笨拙地揉着眼睛。
我赤脚走进浴室,用花洒冲干净他身上的泡沫。
少年骨架纤细,皮肤细嫩白皙,只是肩膀和腿上布满青青紫紫的瘀痕和脚印。
他凸起的脊骨上一个显眼的十字伤疤,我指尖触碰时,他却茫然地回头,似乎并不知情。
如果他真的是那个豪门少爷,我理解他曾经的养尊处优。
现在眼睛进了泡沫,手又受了伤,我只能认命地帮他洗澡。
他乖顺地垂着头,紧紧抿着唇,还是能瞥见红透的脸颊。
「谢谢,我叫陆浔。」
我有些好笑地拍拍他的头,没有戳破他的不好意思。
最后将浴巾盖在他头上时,他终于小声开口:「我自己来。」
他胡乱擦干身体,套上我的半袖,头发湿漉漉地遮住眉眼。甩了甩头,终于显露出几分孩子稚气。
只是吃饭时,才发现这个少爷极难伺候,我自认厨艺不差,在有限的食材里发挥良好。
可是他脸上纠结又难以下咽的表情让我没忍住弹了一下他脑门:「不许挑食。」
他咽下嘴里的饭,平静地反驳:「我不挑食。」
我无奈叹气,可能他家里的厨师从来不做他讨厌的食物。
陆浔坐姿和吃饭礼仪都端正优雅,即使穿着不合身的衣服也可以看出来明显的与众不同。
我不知他是如何流落在这个偏僻的地方的,但是这里是县城的棚户区,鱼龙混杂,他昨天离开后一定吃了不少苦头。
这里的人比野狗更可怕。
他与这里格格不入却又如此弱小。
我在喂爷爷吃饭时,他局促地站在门口。我招招手,他跑过来蹲下,安静地看着。
爷爷难得有了精神,多喝了几口汤,温和地看着陆浔,掏出几颗糖放在他的手心。
糖块是很劣质的巧克力,甜得糊嗓子,陆浔应该吃不惯。
我还没来得及拿走,他却放进嘴里:「谢谢爷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