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还没来得及落荒而逃,包间里传来另一个声音:
「我怎么听说你有个小青梅,生日好像就在3月份?」
盛瑶沉默半晌,才含糊发出一声:「瞎!」
「她成绩挺一般的。」
「五音不全,连五线谱都不认识。」
「我怎么可能喜欢她?」
「都是她剃头挑子一头热,舔狗当得乐此不疲。」
我忍不住自嘲地笑了。
我和盛瑗青梅竹马24年,最终就换来一个「舔狗」的称号。
确实,盛環一直是学校里的风云人物。
上课不听讲,下课不复习,却门门考试拿第一。
闲暇时爬上操场的围栏,居高临下奏一曲小提琴,便能引来无数女生的尖叫。
高考那年,盛環更是引发了轰动。
能上清北的成绩,却任性地选择了中央音乐学院。
他笑得肆意:
「天才在哪里,哪里就是舞台。」
而他也确实有狂的底气与资本。
短短几年时间,已经斩获海神音乐国际比赛金奖。
被媒体誉为「超高智商的小提琴家」。
相比之下,我就黯淡许多。
成绩一般般,也没有任何音乐天赋。
唯一值得称道的,似乎就是我长得漂亮,性格开朗。
而且在学校人缘很好,是大家投票选出来的学生会主席。
所以大学毕业,我没有再考研,而是直接开始工作。
而盛環则毫不意外地保研了。
那时研究生换了新的宿舍楼,我特意请假开车帮他搬行李。
到了宿舍楼下,盛環拦住想要上楼的我:
「我自己搬上去就行,你回去吧。」
我怔住了,半晌才问:
「你是不是觉得我这个女朋友,在你们这群天之骄子的音乐家圈子里,特别拿不
出手?」
盛環颇为无奈地刮刮我的鼻子:
「想什么呢?我是金屋藏娇,免得被他们惦记我的漂亮媳妇儿。」
后来几次,我想见他的同学,都被盛環以各种理由拒绝。
直到这次,盛環以为我还在国外开会,所以在朋友圈发了庆功宴的位置。
包间里已经换了话题,聊起了弗里茨:克莱斯勒和梅纽因梅克斯。
依稀是我融不进去的世界。
正当我准备夺路而逃时,包间的大门猝不及防被打开。
一个穿着白色仙女裙的女孩,略带高傲地上下打量我:
「咦?你是谁啊?」
「是不是走错了?」
第二章包间里静默了一瞬间,盛環的视线落在我身上。
他似乎有一瞬间的慌乱,但很快就镇定下来:
「你什么时候来的?不是去曼哈顿开会了吗?」
我犹豫了0.1秒,最后还是若无其事道:
「刚到,正找包间呢。」
连我自己都解释不了这个行为。
可能是身为商务总监的本能,万事留一线,绝不轻易交出最后底牌的习惯。
也可能是想最后欺骗自己一次,只要我不戳破,一切就尚有回旋的余地。
盛環笑着给大家介绍:
[庄亦舒。」
「是....我的朋友。」
朋友,我嚼了嚼这两个字。
一股苦涩在舌根弥漫开来。
包间的气氛很微妙,大家的视线落在我的车钥匙上,表情堪称「恍然大悟」
但很快那个穿白色裙子的女孩就打破了平衡:
「哈哈,庄亦舒,装艺术。」
「这名字挺配你的。」
我:[?」
我还没来得及发作,盛環已经不动声色地挡在我们中间:
「沈思,就你整天能说会道。」
「一张小嘴儿叭叭的。」
「赶紧去吃东西吧。」
表面好像喝止了对方,但话语中却透出了亲昵与维护。
沈思颇为可爱地对盛環吐了吐舌头,跑去一边吃果盘了。
沈思,这个名字我并不陌生。
最近半年,盛環经常会提起她。
他说学校来了个「海归钢琴家」,是个叫沈思的女孩。
无论乐感,还是天赋,都丝毫不逊色于他。
现在是教授们的心头肉。
他半真半假地抱怨:「我感觉自己失宠了。」
虽是抱怨,但我却总能从中听出一种势均力敌的珍惜。
这时有盛環的同学招呼我坐下,又随口开玩笑:
[瑗哥,有这么漂亮的『好朋友』,怎么也不介绍给咱们认识呢?」
「你要是不要,就流入市场呗。」
盛瑶的脸色瞬间就里了,不轻不重吐出一句:「滚」
将全场气氛推向尴尬的顶峰。
盛環随手把我搭在椅背上的围巾拿来,盖在了我的腿上:
「你这身裙子都能参加宴会了。」
「打扮太用力过猛。」
「再说晚上穿这个也不安全,一会儿我送你回家。」
我刚笑着想解释,那头的沈思突然发出「呀」一声惊呼!
盛環急忙扭头。
就现沈思一只手上是水果刀,另一只手划破一个口子,隐隐有血丝渗出。
盛環顿时急了:
「都说了你的手是用来弹钢琴的!」
「平时想吃什么,不都是我帮你削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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